送薛存義序文言文翻譯和注釋
《送薛存義序》是唐代文學(xué)家柳宗元所作的一篇贈序體政論文。以下是文言文之家(www.wywzj.cn)整理的《送薛存義序》文言文翻譯及注釋,歡迎閱讀。
文言文
河?xùn)|薛存義(1)將行,柳子(2)載肉于俎(3),崇(4)酒於觴(5),追而送之江滸(6),飲(7)食之。且告曰:“凡吏(8)于土者,若(9)知其職乎?蓋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10)傭乎吏,使司平(11)于我也。今我受其直(12),怠其事者,天下皆然。豈惟怠之,又從而盜之。向使(13)傭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盜若貨器,則必甚怒而黜(14)罰之矣。以今天下多類此,而民莫敢肆其怒與黜罰者,何哉?勢不同也。勢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15)?有達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義假令(16)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勞心;訟(17)者平,賦(18)者均,老弱無懷詐暴憎。其為不虛取直也的(19)矣,其知恐而畏也審(20)矣。
吾賤且辱,不得與考績(21)幽(22)明(23)之說(24);于其往也,故賞以酒肉而重(25)之以辭。
翻譯
山西永濟人薛存義將要離開零陵了。柳宗元在盤子里盛上肉、把酒杯斟滿,在江邊為他設(shè)宴送行,而且對他說:“凡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他們的職責嗎?全都是老百姓的仆役,并不是奴役老百姓的。凡是在這塊地方生活勞作的人,拿出他們收入的十分之一,雇傭一些小吏,讓這些官為老百姓公道地辦事。如今的官吏中,拿了他們的俸祿而不認真為他們辦事的人,到處都是這樣的。哪里只是辦得怠慢、不認真啊,還有敲詐勒索、從中巧取豪奪老百姓的錢財。假如,雇傭一名官吏來為你辦事,接受了你的俸祿,不認真為你做事情,又偷竊你的錢財器物,那么你一定十分憤怒而且要罷黜并處罰他了。如今天下太多這類的人了,但是老百姓都不敢表示自己的憤怒和罷黜懲罰這些人的意思,這是為什么?是形勢與以往不同了。老百姓的權(quán)勢地位與主人的權(quán)勢地位雖不同,而怒恨這種貪官的道理是相同的,如果老百姓真要起來驅(qū)逐處罰官吏,那官吏又能對老百姓怎么樣呢?那些懂得這一道理的地方官,能不感到恐懼害怕嗎?”
存義代理零陵縣令已經(jīng)兩年了。起早貪黑地為百姓工作,深夜還不停地思考問題,勤勤懇懇,費盡心機,讓告狀的得到公平的處理,使百姓非常合理地納稅,百姓無論老少沒有人心懷狡詐表現(xiàn)憎恨的。他的作為的的確確不是白拿俸祿的啊,他確實知道被罷黜是很可怕的,所以嚴格要求自己啊。
我地位卑賤,又遭受貶謫的恥辱,不能參與考查官吏的功過業(yè)績,表明自己的看法,評論他的過去,所以備些酒肉,留下“序”作為臨別贈言,以此表達別離的心情。
注釋
(1)薛存義:柳宗元同鄉(xiāng)。河?xùn)|(今山西永濟縣)人,在永州零陵(今湖南零陵縣)代理縣令。
(2)柳子:柳宗元,作者自稱。
(3)俎(zǔ):古代盛肉的木盤。
(4)崇(chóng)酒:斟滿酒。
(5)觴(shāng):古代盛酒的器具。
(6)滸(hǔ):水邊。
(7)飲(yǐn)食(sì)之:請他喝,請他吃。
(8)吏(lì):用作動詞,做官。
(9)若:人稱代詞,你。
(10)什(shí)一:十分之一。
(11)司平:掌管治理。
(12)直:同“值”,指報酬。
(13)向使:連詞,假如。
(14)黜(chù):罷免、革除。
(15)如吾民何:對老百姓怎么樣。如……何:動詞詞組,對待……怎樣。
(16)假(jiǎ)令:代理縣令。假:代理。
(17)訟(sòng):打官司。
(18)賦(fù):租稅。
(19)的(dí):的確,確實。
(20)審:確實。
(21)考績:考核官吏的成績。
(22)幽:暗,指表現(xiàn)不好。
(23)明:指德才兼?zhèn)洹?/p>
(24)說(shuō):評議,建議。
(25)重(chóng)之以辭:再加上這些話,指這篇贈序。
賞析
《送薛存義序》第一段的開頭,作者用簡約的筆墨點明薛存義的離任和作者的送行。“載肉”、“崇酒”、“追而送之”,顯出送行的鄭重和情誼的深厚,為下面一段語重心長的議論蓄勢。薛存義這次離開永州,是在“假令二年”之后到新的地方去做官,作者在送行之際諄諄相告的內(nèi)容便集中在官吏的職責上,但作者卻并不把“告”的對象局限在薛存義一人身上,而是以“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職乎”劈頭發(fā)問,從而使所論的內(nèi)容具有普遍的意義。緊接著又用概括精粹的語言從正反兩個方面揭示了官吏的職責:“蓋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上句正意,卻是賓;下句反面,恰是主,放在后面,處于強調(diào)的位置。從文章本身看,作者所著重評論、揭露、警戒的,正是這一類“役民”的官吏。下面就圍繞這個論斷來揭露役民之吏。作者指出:“民之食于土者”,靠土地為生的人,即農(nóng)民,把他們收入的十分之一拿來納稅,雇傭官吏,是為了讓官吏為自己辦理事情。這里把納稅的目的說成是雇傭官吏辦事,而不是像封建統(tǒng)治者歷來所宣揚的那樣,是奉事君上應(yīng)盡的義務(wù),不但在實際上否定了封建王稅剝削的合理性,而且對官、民之間統(tǒng)治被統(tǒng)治的關(guān)系也是一種大膽的翻案。在正面論述了官吏的職責、官吏與人民的關(guān)系以后,作者便將批判的筆鋒直接指向現(xiàn)實中的官吏。首先尖銳地揭露受其直而怠其事的官吏“天下皆然”,顯示出吏治的普遍腐敗,令人怵目驚心。接著又進一步指出、還有比“怠”更嚴重的“盜”:貪污中飽,敲詐勒索。作者就近取譬,指出一個受雇的仆役,如果拿了工錢不干事,甚至偷盜主人的財物,必然要受到主人的驅(qū)逐與責罰。這個比喻由于緊扣雇傭與受雇的主仆關(guān)系,就把人民黜罰不稱職的官吏乃至貪官污吏的合理性說得明白透徹,讓人感到作為主人的人民有著充分的行使黜罰的權(quán)利。然后,作者筆鋒一轉(zhuǎn),指出官吏盡管都是這一類人,但人民卻不敢充分表露自己的憤怒并且行使黜罰之權(quán),原因就在于“勢不同”:官與民權(quán)勢地位的不同。一個“勢”字就點穿了問題的實質(zhì)。寫到這里,似乎無可為繼,作者卻又掉筆翻轉(zhuǎn):“勢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老百姓雖然無“勢”,卻有“理”。能把(有理的)“吾民”怎么樣。作者語重心長地表示:“有達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暗示官吏怠事、盜民的情況如果繼續(xù)發(fā)展,終將釀成大亂。吏治問題關(guān)系著封建統(tǒng)治的存亡,這正是作者寫這篇文章的根本認識和出發(fā)點。但他卻不直接說破,而是用有通達事理者“得不恐而畏乎”這樣的言詞來略加點逗,讀來反更有“危言聳聽”之感。
《送薛存義序》第二段由論述吏的職責落到題目上來,贊美薛存義的政績。“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勞心”二句,明其非“怠”,“訟者平,賦者均,老弱無懷詐暴憎”三句,明其“司平”于民:“不虛取直”、“知恐而畏”是對薛的總贊,應(yīng)上段“民之役”、“達于理”。這一段從正面表彰,而與上段關(guān)于吏職的論述嚴絲合榫,無異于為作者的理論樹立一個正面的典型。對薛存義本人來說,上一段是臨別贈言,這一段則是熱情的勉勵。
《送薛存義序》最后一段交待餞行贈序的緣由,遙應(yīng)篇首。“吾賤且屠,不得與考績幽明之說”是牢騷語。作者由于身遭貶斥,地位低微,不能對于官吏的考核升降提出意見,只能給他寫幾句話送行。也正因為處于“賤辱”之故,所以能比較深切地體會到人民的痛苦和愿望。作者心目中的“民之役”,也不過是使“訟者平,賦者均”的封建官吏。但他的這一觀點,在當時卻是石破天驚的異端理論,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送薛存義序》提出并透辟地論述了一個重大的政治理論問題:官吏的職責和官民的關(guān)系問題。文中不但有一語破的、揭示本質(zhì)的論斷與分析,如吏為民役、非以役民的論斷;民無勢莫敢肆其怒的分析,而且有層層轉(zhuǎn)進、推理嚴密的論證(從“民之役”推出對怠事盜貨者黜罰的合理,又從民莫敢黜罰推出“勢不同”的論斷;再從“勢不同而理同”推出達理者的“恐而畏”),有生動恰切、切中事理的比喻,不但有尖銳的揭露批判,而且也有正面的表彰。雖是短章,卻顯得曲折波瀾。
作者簡介
柳宗元(公元773年—公元819年),字子厚,排行第八,河?xùn)|(今山西永濟西)人。唐德宗貞元九年(793年)進士。十二年任秘書省校書郎;十四年第博學(xué)宏詞科,任集賢殿書院正字;三年后任藍田尉;十九年閏十月擢任監(jiān)察御吏里行,與韓愈、劉禹錫同官。順宗即位,參加以王叔文為首的“永貞革新”。叔文敗,貶永州司馬,遷柳州刺史。世稱“柳河?xùn)|”、“柳柳州”。散文與韓愈齊名,山水田園詩與韋應(yīng)物齊名。五古幽峭明凈,自成一家。絕句或清迥凄婉,或明凈筒峭,七律亦有佳作。有《柳河?xùn)|集》,《全唐詩》存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