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yǎng)權協議書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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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撫養(yǎng)權協議書二十篇一
[案情]
原告:李某
被告:小李,系原告之子
2003年9月,在李某訴張某離婚一案中,法院判決婚生子小李由其母張某帶領撫養(yǎng),其父李某每月承擔撫養(yǎng)費430元。2005年8月下旬,李某到某大學讀博士研究生,原工作單位從當年9月1日起停發(fā)了李某的工資。原告李某將其子小李訴至法院,以學費和生活費已不堪重負等原因無力支付其子小李的撫養(yǎng)費給為由,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免除其支付撫養(yǎng)費的義務(庭審中,原告變更訴訟為請求判令原告每月給付被告撫養(yǎng)費減少為50元)。
[審判]
洛陽市澗西區(qū)人民法院認為,不能免除原告撫養(yǎng)孩子的義務,但基于原告讀博期間沒有工資而又不能明顯影響被告生活這一現實問題,根據被告的實際需要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等因素,原告在讀博期間可以適當減少每月支付給被告的生活費數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第15條及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原告李某在校讀博士研究生期間,每月支付生活費150元給被告小李。一審結束后,被告小李以法院判決不當為由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減少生活費數額幅度不當,變更為原告李某在校讀博士研究生期間,每月支付生活費230元。
[評析]
本案中涉及原告李某的繼續(xù)受教育權和其對兒子被告小李的撫養(yǎng)權二者之間的沖突。下面我將從法律規(guī)定、法律理論以及司法實踐等方面就此沖突的處理進行分析。
一、法律規(guī)定方面。法律的明文規(guī)定不僅是法官依法審理案件的直接法律依據,同時也是公民遵守法律、執(zhí)行法律的基礎。
我國憲法第46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在憲法第49條還規(guī)定:“父母有撫養(yǎng)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另外在婚姻法和教育法中均對公民的教育權和撫養(yǎng)權有具體的規(guī)定。憲法和婚姻法、教育法雖然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級,但都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規(guī)定了對此兩種權利的保護。同時,憲法第51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該條憲法的規(guī)定,既包括了對本案中原告李某教育權的保護,又包括了對被告小李撫養(yǎng)權的保護,但卻沒有對于二者發(fā)生沖突時如何進行調整做出規(guī)定。因此,法官在審理此類案件時,還要結合法律理論來協調和平衡各種法的價值矛盾。
二、法律理論方面。從法律理論方面來講,撫養(yǎng)權是屬于生存權,而教育權屬于發(fā)展權,二者的結合構成了人的兩項基本權利。
當兩種權利或法的價值產生沖突時,如何最終實現法自由、秩序和正義的宗旨?對此可以采納價值位階原則、個案平衡原則和比例原則。個案平衡原則是用來解決處于同一位階上的法的價值之間發(fā)生沖突時的原則,比例原則是用來解決為實現法的某一價值而最大程度地減少對另一價值的損害時使用的原則,而價值位階原則則是用來解決不同位階的法的價值沖突時所使用的原則。
本案中,子女的生存權和父母的發(fā)展權之間,子女的權利和父母的權利在法理上是平等的,二者的價值不是取決于其權利擁有者的個體身份,而是取決于兩種權利在法理上的價值體現。要解決撫養(yǎng)權和教育權這兩個種概念的法的價值比重,只需解決它們分別所歸屬的屬概念生存權和發(fā)展權的價值比重即可。生存權和發(fā)展權雖然二者是一個人在社會上所擁有的兩項基本權利,但是,就其二者之間來講,生存權是發(fā)展權的前提和基礎,沒有生存權的存在,發(fā)展權就無從談起。因此,生存權和發(fā)展權兩項基本權利處于不同的位階,當屬于生存權內容的撫養(yǎng)權和屬于發(fā)展權的教育權發(fā)生沖突時,處于在先的撫養(yǎng)權優(yōu)于在后的教育權。
三、司法實踐方面。根據民事訴訟程序的規(guī)定,法官依據“不訴不理”的原則,僅在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范圍內對其訴求進行審理。針對原告在訴狀中要求免除其撫養(yǎng)費的訴訟請求,在法律條文沒有對撫養(yǎng)權和教育權產生沖突時如何處理做出規(guī)定時,法官只能根據法律理論,依據其兩種權利的法律價值位價和自由、秩序和正義的原則,做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裁決。
本案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原告將訴訟請求變更為請求法院判令每月給付被告撫養(yǎng)費減少到50元,此時案由應變更為減少撫養(yǎng)費。法官依照婚姻法中關于父母對子女有撫養(yǎng)教育的義務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中對于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在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范圍內可適當提高或降低的規(guī)定,最終一審法院做出原告每月支付被告生活費150元的判決,二審法院則改判為230元,均符合法律規(guī)定。
當被告的被撫養(yǎng)權與其父親的受教育權發(fā)生沖突時,兩種權利的法律價值相比較,被告的被撫養(yǎng)權顯然高于其父的受教育權,因而,原告如果做不到盡義務與攻學業(yè)兩不誤,則只能選擇舍棄后者。
綜上,不能免除原告撫養(yǎng)孩子的義務,但基于原告讀博期間沒有工資而又不能明顯影響被告生活這一現實問題,根據被告的實際需要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等因素,原告在讀博期間可以適當減少每月支付給被告的生活費數額。
孩子撫養(yǎng)權協議書二十篇二
女方姓名:
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并生有一女孩,取名:__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愿解除夫妻關系。
二,子女撫養(yǎng)
婚生女______由男方直接撫養(yǎng)。女方自愿放棄監(jiān)護權。撫養(yǎng)期間,男方承擔婚生女的撫養(yǎng)費(包括醫(yī)療費,教育費,保險費)。男方應悉心撫養(yǎng)孩子,不得有虐待,遺棄,家庭暴力行為。
女方每個月可以探望婚生子2次,也可以到學校探望,每周可與婚生子共同居住2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2天。男方有協助的義務。探望權的行使以不影響學業(yè)為準。
三,財產分割
1)婚前財產:經雙方協商歸各自所有;
2)婚后現金和存款的分割:(現金:___元,存款:__元)經雙方約定,各占一半;
3)婚后不動產的分割:
4)雙方確認無其它共同債權,無共同債務。
四,離婚后,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
五,雙方確認對方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待有效得法律文書生效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xù)后生效。
孩子撫養(yǎng)權協議書二十篇三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現就雙方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yǎng)權等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被扶養(yǎng)人_____,女,現年11歲,協議離婚時由女方撫養(yǎng),后于20___年__月__日經過變更由男方撫養(yǎng)至今。
現依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之規(guī)定,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yǎng)能力的;本協議在尊重甲乙雙方及被扶養(yǎng)人意見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二、雙方協商同意自20___年__月__日起,女兒_____隨女方生活,其撫養(yǎng)權歸女方。
三、被扶養(yǎng)人瞿婧雯的撫養(yǎng)費及支付方式
1、撫養(yǎng)費:從20___年__月__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給女方_____元作女兒_____的撫養(yǎng)費(直至滿十八歲周歲)。依據(青海省2024年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_____年)。
2、十八周歲后如考入大學所產生的教育費、醫(yī)藥費、生活費,由男、女方負責(由女方墊付后,憑實際產生的發(fā)票雙方各承擔一半)。
3、男方應于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yǎng)費匯至女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四、探視權
1、男方對孩子享有探望權。
2、探望時間及方式:暑假或寒假(在不影響女兒生活、學習的情況下)
3、探望之前,必須先經與女方電話聯系。探望期間,要保證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五、女兒從20___年至20___年__月__日一直由甲方撫養(yǎng),產生撫養(yǎng)費10萬元,已由甲方承擔,再不追究乙方支付撫養(yǎng)費,但是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者將女兒送至甲方撫養(yǎng),甲方不僅有權追償20___年至20___年__月__日期間產生的10萬撫養(yǎng)費,而且有權要求其支付后期的撫養(yǎng)及教育費。
六、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甲方法院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辦理孩子的戶口遷移手續(xù)。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孩子撫養(yǎng)權協議書二十篇四
男方姓名: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身份證號: ? ? ? 住址:
女方姓名: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身份證號: ? ? ? 住址:
雙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區(qū)人民政府辦理手續(xù)。(結婚證號碼),并生有1名婚生女(,19年 月 日出生)
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有小孩的離婚協議書條款:
一、雙方自愿解除夫妻關系。
女方應悉心撫養(yǎng)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遺棄、家庭暴力行為;
的行使以不影響學業(yè)為準。
三、財產分割
(1)雙方認可婚后分開居住期間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的約定;
雙方認可婚后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妝品 等個人專用物品。
婚前財產:
婚前個人債權債務:
婚姻存續(xù)期間個人債權債務:
銀行存款 元,歸女方 元,男方 元;運營出租車,作價 元,歸女方 元,男方 元。
(3)雙方確認無其它共同債權、無共同債務。
四、男方確認給女方經濟補償 元;
五、離婚后,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yè)秘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違約金 元。
六、雙方確認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書生效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xù)后生效。
男方: ? ? ? ? ? 女方:
孩子撫養(yǎng)權協議書二十篇五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現就雙方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yǎng)權等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女兒__自 年 月 日起由女方__撫養(yǎng),直至年滿18周歲,其間負責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監(jiān)護。
(二)被撫養(yǎng)人的'撫養(yǎng)費及支付方式
1、 男方__ 則每年支付撫養(yǎng)費__元,不承擔具體撫養(yǎng)工作。
2、男方應于每年的12 月1-5日前將兒子的撫養(yǎng)費匯至女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三)探視權
1、男方對孩子_____享有探望權。
2、探望時間及方式,沒有撫養(yǎng)的一方每個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須先經與女方電話聯系。探望期間,要保證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辦理孩子的戶口遷移手續(xù),戶口遷移手續(xù)自本協議簽訂后三個月內辦理完畢。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
年月日
孩子撫養(yǎng)權協議書二十篇六
男方:
女方:
雙方因感情不和無法繼續(xù)婚姻生活,經協商訂立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 雙方協議離婚。
二、 子女監(jiān)護、撫養(yǎng):
雙方所生之子湯__(20__年10月12日生,身份證號碼:)由女方監(jiān)護,隨女方生活。男方同意支付女方撫養(yǎng)子女所需費用每月人民幣1400元整,至兒子獨立生活為止。男方簽訂本協議書時支付兒子生活費8400元,以后男方應于每年2月28日前支付8400元,于每年8月30日前支付8400元。男方直接支付給女方或直接匯入女方設于中國郵政儲蓄賬戶之內。每次支付需要由女方出具收據或以匯款單為依據。一期遲延或未付者,視為全部到期,男方應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撫養(yǎng)費。
另,男方支付兒子全部學費,每學期支付給女方辦理。
三、 夫妻財產、債權債務處理:
(一)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位于廣東省東莞市加工廠全部財產歸男方所有,全部債權債務歸男方享有或承擔。
(二)雙方確認夫妻無其他財產及債權債務,如有隱瞞,責任自負。
(三)男方同意補償女方四十萬人民幣,于簽訂本協議書時支付十二萬元,于20__年12月30日前支付捌萬元,于20__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萬元,于20__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萬元,于20__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萬元,于20__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萬元,于20__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萬元,每次以現金付清,若一期逾期不付者,除應加計懲罰性利息百分之二十以外,還應視為全部到期,男方應一次付清所有補償費用。
四、 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后,如有一方違約,應支付另一方違約金十萬元人民幣。
五、 雙方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宿松縣人民法院訴訟處理。
六、 本協議書于男女雙方簽字并協同至民政機關辦理登記后,正式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孩子撫養(yǎng)權協議書二十篇七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現就雙方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yǎng)權等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女兒__自 年 月 日起由女方__撫養(yǎng),直至年滿18周歲,其間負責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監(jiān)護。
被撫養(yǎng)人的撫養(yǎng)費及支付方式
1. 男方__ 則每年支付撫養(yǎng)費__元,不承擔具體撫養(yǎng)工作。
2.男方應于每年的12 月1-5日前將兒子的撫養(yǎng)費匯至女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探視權
1.男方對孩子_____享有探望權。
2.探望時間及方式,沒有撫養(yǎng)的一方每個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須先經與女方電話聯系。探望期間,要保證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辦理孩子的戶口遷移手續(xù),戶口遷移手續(xù)自本協議簽訂后三個月內辦理完畢。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年 月 日
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孩子的撫養(yǎng)權問題是在離婚協議書上寫好的,所以大家如果要變更的話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所以一定要再寫一份變更孩子撫養(yǎng)權協議。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法律權益。關于變更孩子撫養(yǎng)權協議的問題小編就說到這里,若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小編并未提及到的,歡迎找尋專業(yè)律師為您解答。
孩子撫養(yǎng)權協議書二十篇八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現就雙方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yǎng)權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撫養(yǎng)人男,現年_____周歲,原由女方*撫養(yǎng)。現雙方協商同意孩子自年月日起隨男方生活,男方負責其*水*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監(jiān)護,其撫養(yǎng)權歸男方。
二、乙方不負擔孩子的任何撫養(yǎng)費用。
三、關于探視權的規(guī)定
1、女方對孩子享有探望權。
2、探望時間及次數:_________________女方每個星至少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四、女方日后協助男方辦理孩子戶口遷移手續(xù)。
五、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協商解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互諒互讓,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 雙方簽字后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孩子撫養(yǎng)權協議書二十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署以下撫養(yǎng)費支付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每月支付被撫養(yǎng)人: ,身份證號碼: 撫養(yǎng)費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直至被撫養(yǎng)人滿18歲止。
二、乙方需妥善保管該筆撫養(yǎng)費,并將該筆撫養(yǎng)費全部用作被撫養(yǎng)人生活、學習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甲方每月享有 次探望權,乙方需配合甲方行使探望權利,不得阻止、阻撓,設置障礙。
四、關于本撫養(yǎng)協議及甲乙雙方的個人隱私、秘密,雙方均有保密的義務,不得對任何第三人公開、透露或傳播,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五、雙方確認無其他財產糾紛,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雙方過各自的生活,互不影響、互不干涉。
六、其他:
6.1關于本撫養(yǎng)協議發(fā)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管轄。
6.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3其他補充規(guī)定: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